一、典型案例
消費者馬某1月28日駕駛自己名下一臺速騰車行駛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的鄉間小路時,因為駕駛分心,導致車輛翻入路邊溝渠,導致車輛底盤及車身左側多處受損,預估損失1.5萬元,因客戶未購買車輛損失險,本次修車費用需要客戶自己承擔。事故發生后馬某的朋友向馬某建議,可以先購買保險,等保險生效后,再向保險公司報案,謊稱是保險生效后發生的事故,騙取保險金。于是馬某按照朋友的建議先購買保險,隨后向保險公司報案并提出理賠申請,保險公司理賠員查勘現場發現馬某倒簽單,于是告知馬某倒簽單保險公司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商業險拒賠處理,遂引發理賠糾紛。
二、案例分析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險機動車直接損失或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對被保險機動車和第三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的部分負責賠償。本案被保險車輛出險時不在保險期間內,顧無法正常理賠。
三、風險提示
平安財產保險提醒廣大保險消費者:
機動車損失保險保險責任: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以下簡稱“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直接損失,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非保險期間出險及免除保險人責任的,保險公司拒賠處理,請廣大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仔細閱讀保險條款,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